林彪反革命集团 lín biāo fǎn gé mìng jí tuán
以林彪为首的阴谋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反革命集团。由林彪、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叶群、林立果等组成。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相互勾结,利用党和毛泽东的“左”倾错误,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刘少奇、彭德怀、贺龙等以及解放军的大批干部,企图完全控制军队。煽动极左思潮,在全国范围内煽动“打砸抢”,制造冤假错案,挑动群众组织之间的大规模武斗,残酷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篡夺了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一些军事机关的领导权。1970年,林彪企图通过当国家主席提前“接班”,未得逞。林彪之子林立果及其党羽炮制了所谓《“571工程”纪要》反革命计划,妄图谋害毛泽东,发动武装政变。阴谋败露后,林彪、叶群、林立果于1971年9月13日叛国外逃,座机在蒙古温都尔汗坠毁。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作出决定,永远开除林彪等的党籍,撤销他们的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判处主犯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等十六年至十八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