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shè huì zhǔ yì rén dào zhǔ yì
体现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原则的人道主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在伦理道德领域中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之一。它要求社会对个人以及人们相互之间关心和同情,尊重个人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尊重人格,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并促进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它是对以往历史上的人道主义和人道精神的批判、继承和发展,是对革命人道主义的继承和发展。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真诚的、具体的、现实的。它以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建立为前提,以政治上的人民民主为保证,以集体主义为核心,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现实的人道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