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shè huì zhǔ yì shì chǎng jīng jì
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运行方式。它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行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传统的观念认为: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在价值规律作用下由市场机制调节资源配置的经济运行方式,只能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不相容的。邓小平打破了这一传统观念,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多次指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6页)“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同上书第3卷第148—149页)“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同上书第373页)根据邓小平的这些论断和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步引进市场调节的实践经验,中共十四大正式提出,要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于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之上,是为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服务的。同时,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应当也完全有可能比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运转得更好。但从当前实际情况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已有几百年历史,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都已相当成熟和完备,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都还很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固有的优越性还有待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