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理论 pī pàn lǐ lùn
亦称“批判的社会理论”。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哲学。最早由*霍克海默尔提出。认为应持批判的态度来说明当代社会。霍克海默尔等将当代社会(主要指垄断资本主义社会)称作“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以区别于“传统社会”(指自由资本主义及其以前的阶级社会)。他们认为批判理论和传统理论的区别在于:(1)前者要求对现存制度作根本的变革性的批判,而后者则要求维护现存制度。(2)前者将人视作全部历史生活方式的生产者,从而得出“主体和客体同一”的结论,而后者则忽视人的作用和对人的关心,导致“主体和客体分离”的“二元论”。(3)前者采用批判的方法,力求通过批判,促进理想社会即实现普遍快乐的自由社会的建立,而后者则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目的只在于说明现存社会,对现存社会采取“顺从主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