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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医学教育

        1.凡在本院工作的一切工作人员包括各类学生及临时工,对公共财物均有爱护、使用和保养的责任,如有丢失、损坏,除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及当事人平常表现及对问题的认识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2.偶因工作不慎,致使仪器丢    (共 533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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