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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护理执业人员准入制度
临床医学

        1.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2.护理人员必须持有效护士执业注册证上岗。3.护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两年注册1次,每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低于25分(其中Ⅰ类学分不少于7分)。4.凡无注册证    (共 128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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