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形字的一种。指在独体象形字的基础上另加象形符号而构成的象形字。例如“眉”,是在象形字“目”上增加象眉毛形的符号构成的;“果”,是在象形字“木”上增加象果实形的符号构成的。“眉”、“果”即为合体象形。...[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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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形字的一种。指在独体象形字的基础上另加象形符号而构成的象形字。例如“眉”,是在象形字“目”上增加象眉毛形的符号构成的;“果”,是在象形字“木”上增加象果实形的符号构成的。“眉”、“果”即为合体象形。...[继续阅读]
六书之一。亦称“象事”、“处事”。是一种以抽象的符号来表示比较抽象的概念的造字方法。许慎《说文解字·叙》:“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意谓一看就可以识别其形体,细察才可以领会造字的本义。指事字可分两类:一类...[继续阅读]
指事字的一种。指象形字加指示性符号而构成的字。例如“末”,在象形字“木”上加指示符号“—”而成,表明木上曰末;“亦”(即腋的本字),在象形字“大”(人的正面形象)的两旁各加一点,表明腋的部位。...[继续阅读]
六书之一。亦称“象意”。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组合在一起,并将其意义关联起来构成新义的一种造字方法。许慎《说文解字·叙》:“会意者,比类合谊(义),以见指撝”。例如“从”由两个人组成,表示跟从之意;“休”由“人”和...[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