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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复诊病历书写要求与示例
政策法规

        一、书写要求1.重点记录上次检查后送回的辅助检查结果、病情变化、治疗效果等。应特别注意新出现的症状及其可能原因,避免用“病情同前”的记录字样。2.体检可重点复查上次出现的阳性体征,并注意新发生的体征。3.诊断无变化    (共 692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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