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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书写要求与示例
政策法规

        一、书写要求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其特点有:主诉是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    (共 1389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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