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知识 >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 正文

第十六节 骨科入院记录
政策法规

        一、书写要求基本内容同普通外科,并注意下列项目。1.病史创伤史应记明受伤时间、原因、场所及详细经过,注意受伤时的姿势,位置、身体着地或受暴力的方向,有无伤口。如为交通事故,应了解何种车辆及其载重,车速及伤后救治经过    (共 2409 字)     [阅读本文] >>

开通会员,享受整站包年服务立即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