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广播电视部党组〈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汇报提纲〉的通知》
1999-10

中共中央1983年10月26日发出,即中发[1983] 37号文件。《通知》指出:“广播电视是教育、鼓舞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最强大的现代化工具,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有效的工具之一。”《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和改进对广播电视工作的领导。同时,根据需要和可能,适当增加一些人力和财力,发展和办好广播电视事业。 《通知》说,国内外形势的发展,迫切要求广播电视事业有个大的发展,质量有个大的提高。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研究广大听众、观众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坚决而又有秩序地改革广播电视工作。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加强以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为中心的思想教育,改进各类节目的内容,并增加节目的数量;另一方面要积极改进传播手段,加快技术改造,提高广播、电视的技术质量,并采用先进技术,加速全国覆盖,使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在本世纪末进入世界的先进行列。 《通知》要求广播电视战线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各种政治事故和重大技术差错。广播电视系统的各级领导要坚持原则,花大气力整顿机关的作风、纪律和秩序,要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要敢于“碰硬”。每一个广播电视工作者,都要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本职工作,为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政策,完成党的宣传任务,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广播电视事业,努力做出贡献。
广播电视部党组的汇报提纲分为6个部分:1.改革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加快广播电视事业建设;2.加深理解中央书记处的指示,做好广播电视宣传工作;3.以新闻改革为突破口,推动广播电视宣传的改革;4.调整事业方针和技术政策;5.轮训在职干部,扩大人才来源,改革人事制度;6.加强全国广播电视事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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