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1983年6月6日以中发〔1983〕24号文公布。内容包括:(1)出版战线的形势和任务;(2)出版工作的性质和指导方针;(3)加强出版队伍的建设;(4)改变印刷、发行落后的现状;(5)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出版工作的领导。出版事业的发...[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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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1983年6月6日以中发〔1983〕24号文公布。内容包括:(1)出版战线的形势和任务;(2)出版工作的性质和指导方针;(3)加强出版队伍的建设;(4)改变印刷、发行落后的现状;(5)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出版工作的领导。出版事业的发...[继续阅读]
1994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针对文化市场发育的初始阶段法制不够健全、管理比较薄弱而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1)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书报刊影视音像市场管理的重要性;(2)做好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继续阅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1995年4月12日转发的这份新闻出版署党组的报告,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出版业的重大变化,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版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方针。基本思路:通过建立适应社会主...[继续阅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6年12月14日发布,即业内人士所称的“37号文件”。分别就“治散、治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报刊业的治理、广播电视业的治理、图书出版业的治理、音像业的治理和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阅读]
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于1996年8月6日制订。国务院办公厅同年10月3日转发。科技出版工作要坚决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努力为加速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民素质服务;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社会效...[继续阅读]
1997年1月2日国务院令第210号颁布,同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宪法中“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有关规定而制...[继续阅读]
1997年12月30日新闻出版署署长令第9号颁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8章66条,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出版管理行政处罚,保障和监督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有...[继续阅读]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5)泄露国家秘密的;(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