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播电影电视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1999-1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5年6月3日联合发出。通知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工作有很大进步。在新形势下,广播影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根本指针,认真落实“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 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任务,着重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节目质量、多出精品上下功夫。要坚持党性,讲究宣传艺术,不断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要重视广播电视的对外宣传,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和领域,提高宣传效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领导,关心支持广播电影电视工作,重视广播电影电视队伍的建设,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健康地向前发展。
中办、国办批转的《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很快。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以来,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广播电影电视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宣传方针和文艺方针,在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广播电影电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报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提出了意见。 《报告》的第一部分分析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形势并提出了今后的奋斗目标;第二部分提出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第三部分提出要继续深化行业机制改革,努力繁荣电影创作;第四部分强调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事业协调发展;第五部分提出要加强广播电视对外宣传,扩大广播影视对外交流;第六部分强调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广播影视繁荣和健康发展;《报告》最后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广播影视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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