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8月18日,新闻出版署令第9号颁布并施行。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5章24条。对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出版物作出8条规定。出版单位违反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给予警告,没收出版物,并处出 (本文共 142 字 ) [阅读本文] >>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1997年8月18日,新闻出版署令第9号颁布并施行。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5章24条。对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出版物作出8条规定。出版单位违反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给予警告,没收出版物,并处出 (本文共 142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