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和1986年,国务院分别公布了两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共62座,其中位于长江流域的有23座。第一批公布的有南京、苏州、扬州、杭州、景德镇、江陵、长沙、成都、遵义、昆明;第二批公布的有上海、武汉、南昌、重庆、镇江、常熟 (本文共 584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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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和1986年,国务院分别公布了两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共62座,其中位于长江流域的有23座。第一批公布的有南京、苏州、扬州、杭州、景德镇、江陵、长沙、成都、遵义、昆明;第二批公布的有上海、武汉、南昌、重庆、镇江、常熟 (本文共 584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