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天津海关大楼清同治五年十一月(1866年12月),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与清政府总理衙门达成协议,由海关兼办邮政。同治六年正月二十八日(1867年3月4日),海关总税务司将《邮政通告》寄给津海关税务司,确定了邮件封发时刻表和邮寄 (本文共 3971 字 , 2 张图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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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天津海关大楼清同治五年十一月(1866年12月),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与清政府总理衙门达成协议,由海关兼办邮政。同治六年正月二十八日(1867年3月4日),海关总税务司将《邮政通告》寄给津海关税务司,确定了邮件封发时刻表和邮寄 (本文共 3971 字 , 2 张图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