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特别伤害罪”的对称。指伤害罪的一般形态。我国台湾省现行刑法规定的一般伤害罪计有以下六种,即*轻伤罪、*重伤罪、*义愤伤害罪、*施强暴于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加功自伤罪和*过失伤害罪。 (本文共 91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