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税的对称。是指税收负担容易转嫁他人的一类税。通常把以各种商品、劳务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各种税称为间接税。这类税和商品劳务的交易密切相关,容易通过价格的变动发生税收转嫁,但是否转嫁则要视商品的供求弹性和其他...[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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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税的对称。是指税收负担容易转嫁他人的一类税。通常把以各种商品、劳务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各种税称为间接税。这类税和商品劳务的交易密切相关,容易通过价格的变动发生税收转嫁,但是否转嫁则要视商品的供求弹性和其他...[继续阅读]
从价税的对称。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容积等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各种税,亦称“从量计征的税”。从量税一般采用定额税率。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及消费税的个别税目都采用从量定额征收的...[继续阅读]
价内税的对称。是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的一类税。这类税的税额是价格的附加,不包括在价格组成之内。价内税和价外税的划分通常适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增值税是价外税,按不含税价格计算征收。...[继续阅读]
地方税的对称。税收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归属中央政府的各种税,是中央政府财政的固定收入。中央税包括的税种范围由财政管理体制确定。我国1984年前的情况是,除了少数收入分散而零星的税种外,其余税种都属中央税。1985年实行“划...[继续阅读]
中央税的对称。由地方政府征收的各项税收,是地方政府财政的固定收入。地方税的管理权限划分,大体有三种类型:(1)立法权和管理权完全属于地方。(2)立法权和管理权归中央,地方只是负责征收。(3)立法权归中央,但留给地方较大的管...[继续阅读]
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的简称。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分享收入的各种税。我国1994年开始实施的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将一些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税种划分为共享税,具体内容和分成比例为:(1)增值税,75%归中央,25%归地方...[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