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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农村基层组织之一。这种组织是承袭明代里社制发展而来的。即:一百一十户为一里,选丁多者十人为里长,其余百户编为甲。里长轮流担任,每五年编审一次。里社组织的职责侧重于征税。 (本文共 86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