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叫氏族公社。原始社会由血缘关系联系起来的人类群体。既是一种血缘组织,又是生产劳动单位。根据考古学的研究成果,氏族形成于旧石器时代的中期,距今有四五万年。其规模很小,一般只有几十人或百余人。氏族内部禁止通婚...[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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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叫氏族公社。原始社会由血缘关系联系起来的人类群体。既是一种血缘组织,又是生产劳动单位。根据考古学的研究成果,氏族形成于旧石器时代的中期,距今有四五万年。其规模很小,一般只有几十人或百余人。氏族内部禁止通婚...[继续阅读]
又称母权制氏族社会、母系氏族社会或母权制氏族公社。它是氏族社会前期的社会形态。由于经营农业、饲养家畜和管理家务都以妇女为主,又由于族外群婚,子女只能确认生母,这样就形成了女子在经济上和社会关系上占支配地位的...[继续阅读]
又称父系氏族社会或父权制氏族社会。它是氏族社会后期的社会形态,是直接从母系氏族社会发展而来。由于男子所从事的畜牧业和农业在生活中逐渐起决定作用,造成了氏族内男子地位的上升与女子地位的下降。又由于对偶婚的出现...[继续阅读]
又称“乡社”、“邻社”、“农村公社”、“土地公社”等。是原始公社氏族制度瓦解过程中,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的社会经济组织。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从父权制大家庭中分化出来的个体农业家庭按地域组成。...[继续阅读]
我国夏商两朝的农村基层组织形式。据《左传》记载,夏启代替伯益后,曾将其统治区划分为九州,“茫茫禹迹,划为九州,经启九道。”并设置九州之长九牧,管理九州居民。当时一州由十师组成,一师由十都组成,一都有十邑组成,一邑由...[继续阅读]
我国夏商两朝的农村基层组织之一。当时我国的行政区划为“九州”,一州由十师组成,一师由十都组成,一都由十邑组成,一邑由五里组成,一里由三朋组成,一朋由三邻组成,一邻由八家组成。邑是由奴隶主控制下的,由一定数量的奴隶和...[继续阅读]
我国西周时代的地方组织。又叫乡遂制。所谓“乡”,是指靠京都较近的区域;所谓“遂”,则是指离京都较远的区域。据《周官》记载:“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继续阅读]
战国时期秦国的农村基层组织形式。当时商鞅在秦变法,制定了什伍与连坐制。即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五家相保,十家相连;一家有罪,其余几家必须揭发;如不揭发,十家连坐,一起治罪;告发一人,告发人升爵一级;隐匿者杀身并抄没家产。...[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