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场案。顺治十四年(丁酉,1657)十二月,刑科右给事中朱绍凤劾奏河南乡试主考官黄、丁澎,进呈试录四书三篇,皆由己作,不用闱墨,有违定例。且黄服官向有秽声,及入闱恣取供应。请敕部分别处分。奏上,两人均被革职逮问。次年七 (本文共 148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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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科场案。顺治十四年(丁酉,1657)十二月,刑科右给事中朱绍凤劾奏河南乡试主考官黄、丁澎,进呈试录四书三篇,皆由己作,不用闱墨,有违定例。且黄服官向有秽声,及入闱恣取供应。请敕部分别处分。奏上,两人均被革职逮问。次年七 (本文共 148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