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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书》卷三十六《卫恒传》:“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至灵帝好书,时多能者,而师宜官为最。大则一字径丈,小则方寸千言,甚矜其能。或时不持钱诣酒家饮,因书其壁,顾观者以酬酒讨钱足而灭之。” (本文共 91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