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华裔美籍保险学者段开龄博士提出,以个体危险为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将“保险”界定为汇集资金以供补偿的技术;2.以大数法则为保险经营的基础;3.建立可保危险的一套法则;4.倡导“静态危险”的观念,并将危险 (本文共 217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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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华裔美籍保险学者段开龄博士提出,以个体危险为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将“保险”界定为汇集资金以供补偿的技术;2.以大数法则为保险经营的基础;3.建立可保危险的一套法则;4.倡导“静态危险”的观念,并将危险 (本文共 217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