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护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出版单位(以下简称音像出版单位)的正当权益,繁荣和发展音像出版事业,征得国家版权局同意,特制定本暂行条例。二、广播电影电视部受国家版权局的委托,负责全国的音像出版物版权管理工作。 (本文共 1254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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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保护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出版单位(以下简称音像出版单位)的正当权益,繁荣和发展音像出版事业,征得国家版权局同意,特制定本暂行条例。二、广播电影电视部受国家版权局的委托,负责全国的音像出版物版权管理工作。 (本文共 1254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