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時期(1912—1949),由縣政府、縣級機構以及縣以下地方政府機構,縣地方駐軍、縣商會、金融維持會等半官方機構,或由錢莊、票號、銀錢號、當鋪以及縣銀行、縣以下金融機構,工礦企業以及商業企業發行,在數縣或一縣範圍内 (本文共 1510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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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時期(1912—1949),由縣政府、縣級機構以及縣以下地方政府機構,縣地方駐軍、縣商會、金融維持會等半官方機構,或由錢莊、票號、銀錢號、當鋪以及縣銀行、縣以下金融機構,工礦企業以及商業企業發行,在數縣或一縣範圍内 (本文共 1510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