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祥,父母死后一周年的祭礼,即为周年祭礼。《仪礼·士虞礼》:“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即满一周年为小祥,满两年(二周年)为大祥。古时父母死后,子女不除服,要守丧,周年内不能吃菜和果子,只能吃粗饭饮水。 (本文共 100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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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祥,父母死后一周年的祭礼,即为周年祭礼。《仪礼·士虞礼》:“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即满一周年为小祥,满两年(二周年)为大祥。古时父母死后,子女不除服,要守丧,周年内不能吃菜和果子,只能吃粗饭饮水。 (本文共 100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