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新建燃煤锅炉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2014年7月1日起,现有燃煤锅炉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为了符合国家规划和政策、标准要 (共 2909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