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按照“水十条”提出的规划,到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将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到2017年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 (共 1182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