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1) 根据 《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在海塘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应当经区水务局审核同意:①钻探,建设水闸等堤防构筑物,或者进行穿堤管道、缆线铺设等活动; ②垦殖; ③搭建房屋、棚舍; ④修筑道路; ⑤刈割防浪作物,放牧; ⑥堆放物 (共 299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