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发文机关: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民政厅文号:浙劳社就〔2003〕243号发文日期:2003年12月31日 生效日期:2004年1月1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浙江省失业 (共 2021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