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收政策的批示,现将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一、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 ......     (本文共 1637 字 )     [阅读本文]>>




更多同类【税收制度】......
科普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