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中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使用的正式文件有15种: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议案、纪要。每个文种的适用范围分别如下:(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 (共 589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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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条例》中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使用的正式文件有15种: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议案、纪要。每个文种的适用范围分别如下:(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 (共 589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