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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28日,原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环保总局七个国务院部门公布《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对我国电子 (共 690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