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使用性的第二层次鉴定评级,子单元的正常使用性应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划分为三个子单元。当仅要求某个子单元的使用性进行鉴定时,该子单元与其他相邻子单元之间的交叉部位,也应进行检查,并应在鉴定 (共 809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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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用建筑使用性的第二层次鉴定评级,子单元的正常使用性应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划分为三个子单元。当仅要求某个子单元的使用性进行鉴定时,该子单元与其他相邻子单元之间的交叉部位,也应进行检查,并应在鉴定 (共 809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