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神,既可体现作品内在的神气与精神,又可体现创作者的神采与精神。前者为客体之神,后者为主体之神,将两者高度统一,即通过书法作品中的神气来体现创作主体的精神个性。神为书之极品,是书家追求的至...[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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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神,既可体现作品内在的神气与精神,又可体现创作者的神采与精神。前者为客体之神,后者为主体之神,将两者高度统一,即通过书法作品中的神气来体现创作主体的精神个性。神为书之极品,是书家追求的至...[继续阅读]
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形,指外在的形貌、体态,它处于事物结构的表层,在审美活动中,由形入神是由表及里的深化过程。在审美主客体的关系中,形是客体之形,与神对举,作为书法对偶范畴的运用与阐述,神必借形才能外观,形必含...[继续阅读]
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气”原是一个哲学概念,指构成天地万物初始的最基本的物质。气论贯串着中国书论的始终,广泛运用于书法理论与书法批评中。一般指流转的精神活力以及与其相关的气质、个性、习染、志趣、情操等创...[继续阅读]
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指和谐、清雅的声音,即韵律之韵;或指既形象又超形象的意味,即韵味之韵。最早用来品评人物神态风度,其后才逐渐扩大到书画中,并成为写意艺术流派的风神卓然的理想美。韵在书法中,通常指一种以书写...[继续阅读]
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原指总括一切形态的物质所具有的,能被人的感官直接感知的特定属性,及主体以感官把握世界的特定方式。现指书法艺术作品的审美特征和感染力量,或指艺术风格与审美体验过程。其最主要涵义:(1)应用于...[继续阅读]
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为中国美学范畴体系中生成性很强的基本范畴,以它为中心构成许多概念。“风”本义指气之动,表明气所具有的运化不息的特征及运化过程中充满着生生不息、足以鼓动万物的力量,具有浩然丰沛的活力。...[继续阅读]
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神妙、奇妙、妙悟、妙旨、妙境、传神之妙等。用于对书法作品的审美评价,指出于自然天工,较为内在较有意味的美,与“道”、“无”、“自然”联系。其特点在于体现“道”的无限性,出于自然而归于自...[继续阅读]
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散,散发、释放、扩展。书法是一种具有抒情功能的艺术,书家在创作时必须具有良好的创作心态,作书之前,要将一切心理负担排除,充分发挥自己的情性,使自己有最佳的情绪,无任何心理障碍,才能进入创作阶...[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