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行政机关对全局性的、社会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调节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权力作用于经济活动、实行宏观调控的工具。具体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预算法、税法、计划...[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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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行政机关对全局性的、社会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调节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权力作用于经济活动、实行宏观调控的工具。具体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预算法、税法、计划...[继续阅读]
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的行政职能,即以国家的名义,由国家强制力量保证进行国家政务的执行活动,具体包括规划、决策、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反...[继续阅读]
调整劳动关系及由此产生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劳动关系,主要解决如劳动合同、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假期、职业培训、劳动监察、劳动争议等问题。《中华人...[继续阅读]
有广狭两义。广义指国家为保障社会利益,加强对社会生活的干预而产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狭义指社会保障法,即国家制定的在公民年老、生病、失业、遭灾、丧...[继续阅读]
亦称“商事法”。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等。商法的概念有广狭两义理解。广义即实质意义上的商法,指一切有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狭义即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仅指商法典...[继续阅读]
按一定体系、结构将有关商事法律制度加以系统编纂、整理而形成的最系统、最基本、最重要的商事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如《法国商法典》。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由民法统一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故不制定单独...[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