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学说认为:当今社会的经济是货币经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通过货币收支来体现的。保险作为保障社会经济安定的措施,也需要以调整货币收支为目的。所以,保险是金融机关。其原因是:如果把保险作为一种组织来认识,就是抓住了...[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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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学说认为:当今社会的经济是货币经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通过货币收支来体现的。保险作为保障社会经济安定的措施,也需要以调整货币收支为目的。所以,保险是金融机关。其原因是:如果把保险作为一种组织来认识,就是抓住了...[继续阅读]
西方保险界用来说明保险发展历史进程的学说。认为,世界保险业迄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中世纪以前西欧各国以相互扶助性质的行会或各种保险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道义本位阶段”;14世纪到19世纪初适应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继续阅读]
“保险本位说”所主张的保险发展历史进程的第三阶段。认为,19世纪以来,在经济干预主义和福利主义思潮影响下,社会福利性保险盛行于西欧各国,这样,保险不仅是保障个人经济生活和企业经营活动安定的制度,而且成为保证社会安定...[继续阅读]
亦称“物质本位”。“保险本位说”所主张的保险发展历史进程的第二阶段。认为,从14世纪到19世纪初,随着封建社会瓦解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社会生产力和商品货币关系迅猛发展,逐渐形成适应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商业营...[继续阅读]
亦称“道德本位”。“保险本位说”所主张的保险发展历史进程的第一个阶段。认为,在中世纪前后,人们基于人道主义原则,谋求对付灾害损失的彼此救助方法,于是带有共济性质,具有“结合多数人分散危险、共同分摊损失”特点的相...[继续阅读]
近年来,我国保险理论界在就商品经济条件下如何经营保险业的讨论中,针对“保险福利说”提出的关于保险性质的一种学说。它以马克思的“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49页)和...[继续阅读]
中国保险理论界关于保险性质的一种学说。它撇开保险的法律特征和经济内容,试图从保险的社会效应角度阐述保险的性质。认为,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互助制度,能够通过对待业、养老和人身伤亡损失的救助,保障人们的物质生活,慰藉人...[继续阅读]
产生于中国本世纪50年代用以阐述保险性质职能的一种说法。是学习苏联财政型保险理论的产物。主要观点为:(1)保险是财政聚集资金的手段;(2)保险公司通过收缴保险费形成的保险基金一并纳入财政预算;(3)保险基金只能用于经济补偿...[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