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间关于保护在海上工作的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协议。国际劳工组织于1921年10月25日在日内瓦举行的第3届大会上通过。1922年11月20日生效。共14条。主要内容是:凡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受雇用或工作在船上充任扒炭工或生火工 (本文共 289 字 ) [阅读本文] >>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国家间关于保护在海上工作的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协议。国际劳工组织于1921年10月25日在日内瓦举行的第3届大会上通过。1922年11月20日生效。共14条。主要内容是:凡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受雇用或工作在船上充任扒炭工或生火工 (本文共 289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