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明清时期慈善事业的发展,首先表现为在明代由官方倡设了养济院以恤孤老。并且在明代,这种养济院在全国不断得到推广和普及。其实养济院这个名称,并非明代首创。早在南宋淳熙七年(1180),江南西路转运司副使芮烨、钱实及判官赵 (共 5660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