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法律条文刑法第137条:第137条规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共 129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