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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砖的烧造由皇帝亲自负责,只有得到皇帝谕旨方能进行。从明代的永乐年间到后来清朝的光绪年间,皇帝把御窑金砖烧造的具体工作委派给了工部。整个工作进程由负责营造的佐官(照磨、知事)监造,并通过地方保甲落实到具体窑户 (共 263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