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一)领券民国二十七年(1938)五月,财政部颁布《改善地方金融机构办法纲要》十项。此纲要“特准各地金融机关缴足准备,向中央领用四行之一元券及辅币券。其数额由财政部核定,期限以二年为度,期满得延长一年。券额成分为一元券 (共 5946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