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担保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是《担保法》关于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一)一般保证人 ......     (本文共 1082 字 )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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