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河流水电规划工作又逐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技术经济
调查报告规程》早已基本抛弃不用,为了指导河流水电规划工作,1976年制定了 《河流
水电规划工作的若干规定》。该规定于1978年以水利电力部水电规字第47号文,关于加
强电力规划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印发试行,对指导当时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河流水电规划工作
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在河流水电规划工作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河流水电规划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主
要任务。概括地规定了水文、测量、工程地质勘察、水能计算、枢纽布置、施工等方面的
工作内容及深度要求,报告编写以及审核程序等,对指导当时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河流水电
规划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70年代中后期,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陆续布置安排了一批河流水电规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