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苏正式恢复开展规划工作
从50年代至80年代,中苏两国国民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过去的梯级方案已经不现
实。鸥浦作为第一期工程,其正常蓄水位为300.5m时,相应库容1732亿m3,带来一系列
问题,如蓄水期过长,投资大、淹没损失严重,造成资金、人力、物力积压,电站长期不
能发挥效益。
自1982年5月起,苏方曾利用各种同我国接触的机会,主动提出要求恢复共同考察
和利用黑龙江水资源,直到1984年12月,前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阿尔希波夫来华同
姚依林副总理会谈时,建议两国政府就此问题进行正式谈判。可见前苏联对开发黑龙江的
态度是积极的。
鉴于此,考虑到我国东北电网缺电严重,很需要水电调峰,同时前苏联地区负荷也很
紧张,以及在黑龙江上,1983年刚刚发生过自1928年以来的特大洪水,两岸灾情都比较
严重,水电部和外交部上报 (<85>水电外字第48号) 国务院,建议恢复黑龙江规划工
作,并在国内责成松辽水利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有关方面事宜。由东北勘测设计院继续负
责勘测设计工作。1986年4月,中苏两国的水利电力专家在伯力第一次会晤。同年10月
23日两国政府签订了 “关于组建中苏指导编制额尔古纳河和黑龙江界河段水资源综合利
用规划委员会” 的协定。12月,“中苏指导规划委员会”在北京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从而
中苏正式开始恢复开发黑龙江水资源的规划工作。
2.规划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
为了全面而有秩序的开展规划工作,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本次规划工作的最高组
织是中俄 (苏联解体前为中苏) 规划委员会。规划委员会由中俄双方各派8名委员和1名
协调秘书组成。委员会由中俄双方各设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并由各自政府任免。委员
会中方和俄方的主席,由缔约双方有关部门的副部长担任。为开展具体工作,中俄双方指
定下列单位为编制规划的牵头单位。中国方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松辽水利委员
会。俄罗斯方面为原苏联土壤改良水利部、劳动红旗勋章获得者以阿列克谢耶夫斯基名字
命名的全苏水利和土壤改良工程勘测设计科学研究总院,现更名为“俄罗斯联邦生态与自
然资源部俄罗斯水资源委员会国际水利生产联合体”。在1990年第4次规划委员会上还决
定建立临时工作组,解决漠河水利枢纽正常蓄水位400m加连崟反调节水库,补偿俄方损
失和石勒喀河的部分水能蕴藏量数量,拟定规划中评估全部工程效益、费用和损失的计算
方法。
开展规划工作的方法也大不同于50年代,是由双方设计牵头单位,按规划任务书要
求,先后两次组织现场查勘。在此基础上,编制勘测、设计工作大纲,经规划委员会批
准,然后由双方牵头单位组织实施。为实现工作大纲规定的任务,采用的技术标准规定,
由各方参照本国的标准提出建议,经双方协商一致; 经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分别按
本国的规定开展工作。这样有些成果双方略有不同,但规划阶段无碍于主要成果。为加强
工作的计划性,双方牵头单位,每年轮流在长春和莫斯科举行一次综合会晤。制定年计
划,提出向规划委员会汇报的年度工作成果。除综合会晤外,双方有关专业的专家根据工
作需要,随时在黑龙江岸中国的黑河市和俄方岸的布拉戈维申斯克市举行会晤,以协调汇
总各方面单独完成的成果。对各专业专家会晤中个别重大的较原则的问题,由临时工作组
解决。临时工作组自1990年成立后,曾在电量分配、防洪、航运、经济评价几方面协商
做过决定。由于有上述三层组织有领导有组织的推进工作,因此虽然规划工作内容十分复
杂,涉及的专业很广泛,进展却是顺利的。
3.规划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本次规划工作,从界河段的实际情况出发,分12个专业开展工作,即测量、地质、
水文、水库、土壤、环境保护、水力发电、防洪、航运、渔业、工业农业和市政供水、水
利计算。规划过程中,中俄双方在充分利用50年代资料的基础上,又分别进行了大量的
基础资料的收集、调查、测验、勘测工作,并共同进行了整编。各自提出了专项的报告。
水文方面,收集了界河两岸89个水文测站的观测成果。恢复、新建了6个水文站,统一
了界河控制断面近百年的径流和洪水系列; 测量方面,通过界河两岸沿江水准基点联测,
将高程系统统一到我国1985年黄河高程基准上,并完成了坝址地形及规划需要的其他测
量成果; 地质方面,对新选出的坝址做了综合性的地勘工作,对重点枢纽的料场作了复查
和补充勘探,对区域的永久冻土进行了复查与资料分析,并对界河段右岸进行了遥感解译
等; 水库方面,调查了预选水利枢纽水库的淹没实物指标 (重点枢纽调查了3至4个水位
高程),完成了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壤类型与植被的调查整编; 调查了界河两岸社会经济、
洪水灾害和生态与环境状况等; 基本查清了界河航运、渔业、供水、环保、旅游等水资源
综合利用的现状。
根据中俄指导编制额尔古纳河和黑龙江界河段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纪要,中俄专家于1994年12月2日至18日进行了工作会晤,共同议定完成了规划要点报
告 (初稿)。双方设总已签字,但至今尚未定稿,也未召开会议由中俄双方共同确认。
中俄额尔古纳河和黑龙江界河段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工作,经过两国政府和各级参与
工作同志的努力,从1986年至1994年12月2日至18日,中俄专家组结束工作的会晤时,
先后历时9年,双方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表现为收集到了规划工作所需要的
全部资料,对梯级开发方案、第一期工程,中俄双方基本取了一致意见,因而也就基本满
足了规划任务书提出的要求。但是由于双方国情不同,对开发界河段水资源的要求不完全
相同,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不同,因此有些问题还未完全取得一致意见。如漠河水库正常蓄
水位400m加连金反调节水库补偿俄方石勒喀河的部分水能蕴藏量的数量问题,第一期工
程的水库水位问题,迳流调节问题等。这些问题可随着今后各设计阶段的深入,随着对客
观情况的进一步了解,双方专家进一步协商,相信都可以逐步找到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