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立和统一国际海港制度,使各国港口在对待外国船舶方面的措施趋于一致,实现各国在通商方面的公平待遇,促进海运和贸易的发展,在国际联盟交通与过境委员会协助下签订的国际协议。简称“海港制度公约。”1923年在日内瓦第...[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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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立和统一国际海港制度,使各国港口在对待外国船舶方面的措施趋于一致,实现各国在通商方面的公平待遇,促进海运和贸易的发展,在国际联盟交通与过境委员会协助下签订的国际协议。简称“海港制度公约。”1923年在日内瓦第...[继续阅读]
简称《海牙规则》(HagueRules:H.R.)。为统一世界各国关于提单的不同法律规定,并确定承运人与托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的国际协议。1921年9月,国际法协会下的海洋法委员会根据国际社会的普遍呼吁,针对海上承运人...[继续阅读]
简称1924年责任限制公约。是国际上第一个有关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1924年8月24日比利时的布鲁塞尔签订。该公约共21条,1个附加条款。主要内容是:1.限制性债权。共8种:(1)由于船长、船员、引水员或船上服务人员对第三者的损害...[继续阅读]
简称“1924年COGSA”。英国根据1924年《海牙规则》而制定的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一项法律。适用范围是,自大不列颠或北爱尔兰的港口由海路载运货物至大不列颠或北爱尔兰以内或以外的任何港口。其他内容与1924年《海牙规则》基本...[继续阅读]
亦称《海员雇用合同条款公约》。保障出雇海员的合法权益,调整海员劳务出雇合同关系的国际书面协议。1926年6月24日国际劳工组织在日内瓦举行的第9届大会上通过,1928年4月4日生效。共23条。主要内容是:1.公约适用于在批准本公约...[继续阅读]
国家间关于保护被解雇海员返回本国或原港口权利的书面协议。国际劳工组织于1926年6月23日第9届大会上通过,1928年4月16日生效。共14条。主要内容是:公约适用于在批准公约的任何会员国登记的一切航海船舶及船舶所有人、船长和海...[继续阅读]
1930年3月13日至4月12日由国际联盟主持召集的编纂国际法的会议。会议在海牙举行,共有47个国家参加。会议设立三个委员会分别就国籍、领水和国家责任三个问题进行研究。关于国籍问题通过了四个法律文件,即《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继续阅读]
关于海员最低工资、在船工作最长时间和船舶最低配员的国际协议。1936年10月24日第21届国际劳工组织大会通过了《船上工作时间和配员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Hours of Work on Board Ship and Manning),1946年6月6日第28届大会对上...[继续阅读]
简称“COGSA”。美国以《海牙规则》为基础而制定的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一项法律。美国于1925年加入《海牙规则》,并于1936年将其纳入国内立法,这便是1936年的COGSA。内容与《海牙规则》基本相同,但又略有不同:1.1936年COGSA中每包...[继续阅读]
国家间关于高级船员业务能力最低要求的书面协议。1936年10月24日国际劳工组织第21届大会通过,1939年10月29日生效。共14条。主要内容是:船长、轮机长、值班驾驶员和轮机员,应达到法定年龄、海龄,并经主管机关考试合格,领取缔约国...[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