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真族部落制阶段社会组织的基本形态。约十一世纪初,在献祖绥可为部落联盟首领以前,邑落公社处于以父系为主体的氏族公社时期。其特征:在婚制方面残存有母权制时期的痕迹,已出现了男女对偶关系。男子在邑落中的权力明显增...[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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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族部落制阶段社会组织的基本形态。约十一世纪初,在献祖绥可为部落联盟首领以前,邑落公社处于以父系为主体的氏族公社时期。其特征:在婚制方面残存有母权制时期的痕迹,已出现了男女对偶关系。男子在邑落中的权力明显增...[继续阅读]
处在原始社会的解体时期,女真人由于各血缘家族或宗族相互间的迁徙、成员间的相互调动、以及战俘归降而出现和形成的地域性的组织。村寨组织是在邑落公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村寨有村、寨、铺、屯等不同的称谓,首领称“村...[继续阅读]
孛堇系女真语,女真部落首领之称号,即部长。孛堇称号早在景祖前即已出现。职掌本部军民,为世袭官职,但无官府设置。金立国后,随着猛安谋克逐渐成为军事组织,孛堇亦随之转化成军事组织的官员,或为一种荣誉爵号。熙宗改制时废...[继续阅读]
金建国前即已出现的一种官职称号。“金自景祖始建官属,统诸部以专征伐,嶷然自为一国。其官长皆称勃极烈”(《金史》卷五十五《百官志》)。据《三朝北盟会编》载:“勃极烈者,纠官也,犹中国言总管云。自五户勃极烈推而上至万...[继续阅读]
女真职官名。源于汉语,为军事部落联盟首领之宰辅。《金史》卷五十五《百官志》载:“又有国论勃极烈,或左右置,所谓国相也。”《三朝北盟会编》则作“固论国相”或“固论国相勃极烈”。固论在女真语中含“国”之意。国相地...[继续阅读]
金建国初期建立的最高中央统治机构。1115年正月,完颜阿骨打以都勃极烈即皇帝位后,废部落联盟时期的“国相制”,而采用勃极烈制。在皇帝以下,初设立勃极烈四人,组成为最高统治系统。分为谙班(尊大)勃极烈、国论(贵)忽鲁(诸部统...[继续阅读]
金自太祖太宗朝时,在燕云等地任用汉人行汉法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至熙宗改制时在金国基本确立。太祖初占辽东地时,废辽制,一如本朝制度。天辅六年(1122),南下燕云汉人居住地区后,始变旧制。在进军燕京前下诏,“降者赦其罪,官皆...[继续阅读]
金建国前后实行的一项赎身制度。女真人建国以前,奴隶的数量在急剧增加,奴隶与奴隶主的对立逐渐形成。奴隶的来源有不同的类型:平民负债又无力偿还,被迫卖妻子作抵押,成为债务奴隶;随着贫富的分化,贫者无以维持生活而依附于...[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