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场案。顺治十四年(丁酉,1657)山西乡试考试官匡兰馨、唐赓尧,于次年二月礼部磨勘时,被劾奏违式:批语不列衔名,俱属疏忽,遭革职逮问。同年十二月案结,各降三级调用。...[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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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场案。顺治十四年(丁酉,1657)山西乡试考试官匡兰馨、唐赓尧,于次年二月礼部磨勘时,被劾奏违式:批语不列衔名,俱属疏忽,遭革职逮问。同年十二月案结,各降三级调用。...[继续阅读]
又称“顺治丁酉江南乡试科场案”、“丁酉南闱科场案”。清代科场案。顺治十四年(丁酉,1657)十月,丁酉科江南乡试发榜,众大哗,好事者为诗为文、为传奇、杂剧,诋其作弊诸事。其中尤侗所作《钧天乐》传奇即其一种。事传至朝廷。...[继续阅读]
清代科场案。顺治十四年(丁酉,1657)十二月,刑科右给事中朱绍凤劾奏河南乡试主考官黄、丁澎,进呈试录四书三篇,皆由己作,不用闱墨,有违定例。且黄服官向有秽声,及入闱恣取供应。请敕部分别处分。奏上,两人均被革职逮问。次年七...[继续阅读]
又称“顺治丁酉顺天乡试科场案”、“丁酉北闱科场案”。清代科场案。顺治十四年(丁酉,1657)十月,顺天乡试榜揭,舆论哗然。有以传单揭发应试者用银三千两送房考官李振邺、张我朴,而贿买得中。刑科给事中任克溥据以参奏。事下...[继续阅读]
清代科场案。康熙五十六年(丁酉,1717),浙江乡试正考官索泰应允翰林院侍讲学士陈恂嘱托并收受贿赂,将素不能文之陈凤墀取中。榜发,浙人大忿,揭其作弊,移财神像入文庙,用瓦砾投击下船之索泰。事闻于朝。朝廷乃遣官前往严审得白...[继续阅读]
宋颁行的武学生应试必读的七种兵书。即《孙子》、《吴子》、《六韬》、《司马法》、《黄石公三略》、《尉缭子》、《李卫公问对》。又称“武经七书”。《宋史·选举志三》:“凡武学生,习七书兵法、步骑射。”...[继续阅读]
书名。明郎瑛撰。五十一卷(又《七修续稿》七卷)。成书于嘉靖年间。本书分天地、国事、义理、辨证、诗文、事物、奇谑七门,记述明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社会风俗民情等内容。其中亦涉及科举考试、任官,如卷十四之《...[继续阅读]
唐、宋时科举取士的八种科目。唐代科举科目甚多,有秀才、明经、开元礼、三传、三史、进士、明书、明法、算学及童子等科。《旧唐书·文苑传中·员半千》:“上元初,应八科举,授武陟尉。”八科,即指诸科中的八种。宋初以九经...[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