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明代统治者极为重视蚕桑业的恢复和发展。《大明律》对桑麻实施强制性生产,蚕丝贸易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较前兴旺,促进了嘉兴蚕桑业的进一步发展。明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明令天下“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 (共 2217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