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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部1.判决书字号: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14)江法行初字第00053号行政判决书。2.案由:治安行政处罚。3.诉讼双方原告:袁麒麟。委托代理人:辛晓晖。被告: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法定代表人:王志勇,该分局局长。委托代理人 (共 5079 字) [阅读本文] >>